7年前签订的一份买卖协议,令福建南平地产商徐子健等人陷入“泥潭”。
“我们向卖方支付了2300万元后,一直办不了后续的开发手续,后来才发现买下的公司及土地项目或是‘空壳’,更有疑似公职人员牵涉其中。我们投入的资金仍未要回,奔走多部门至今无果。”徐子健告诉新京报记者,他们认为卖方属于诈骗行为,遂向公安机关报案。在经过2019年6月13日、11月29日两次报案后,2020年4月13日南平市延平警方认为相关人员有犯罪事实存在,最终立案调查此事。
涉事另一方的林璋于2020年5月19日被延平警方刑事拘留后,6月4日被取保候审。6月26日,徐子健对记者表示,就该案中涉及诈骗及公职人员违规违纪一事已经向相关部门进行了举报。
无法开发的土地为何会被买卖?接下来又该如何处理?连日来,新京报记者就此事进行了多方面采访调查,试图揭开事实真相。
人物关系图。
2300万受让的项目,因土地权属问题无法开发
据徐子健介绍,2012年底,经第三方介绍,徐子健、陈旭辉等人认识了南平市林园公司(下称“林园公司”)实际控制人林璋,当时,林璋称其有意转让手中拥有的延平区迎宾路KO+560至KO+800段地块土地使用权。而对于该地块的来历,林璋表示,是政府征用其另一地块后的补偿用地。
徐子健回忆称,“当时林璋介绍,1999年10月11日,南平市延平区政府为筹集建设工业路的资金,通过区属国企延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老延兴公司”,其法人代表毛向东时任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延平区工业路拓宽改造指挥部总指挥)将位于工业路K1+200处右侧国有出让的土地项目用地,共4415.4平方米,转让给了林园公司。随后在2000年10月,市建设局下属园林管理处因建设玉屏山公园北大门,向林园公司征用了该地块,补偿方式为将延平区迎宾路KO+560至KO+800段地块置换给南平市林园公司。”
为取得徐子健等三人的信任,林璋当时向他们提供的多份材料显示,林园公司拥有上述补偿置换地块的使用权,后又将该宗土地的使用权转移到了林璋所控制的延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新延兴公司”)名下。
那么,老延兴公司又是如何变成了新延兴公司?据2010年6月22日“延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具的一份证明显示,“因林园公司没有房地产开发资质,要挂靠延兴公司,所以延兴公司已经转给林璋。”
“于是,2013年1月25日,我方与林璋等人签订协议,受让了新延兴公司的全部股权和KO+560至KO+800段地块使用权。”徐子健回忆称,“当时双方约定,我方支付给林樟一方2300万元后,依法取得该宗置换土地使用权。”
徐子健方与林璋等人签订的公司及土地转让协议。
徐子健称,自2013年签订上述协议后,他们向林璋一方支付了2300万元后,反复与南平市政府及市属土地管理部门沟通,要求整理该宗受让土地,准备开发利用,“但是政府相关部门却表示,因土地权属问题而不予办理进一步手续。”
徐子健提供的地块效果图。红色圈框部分为该项目。
疑云:收购的项目及公司竟为“空壳”?
怀揣开发理想的徐子健等人在奔波几番过后,越发感觉这块土地中似乎存在着种种“猫腻”,但却总不知道问题的症结究竟在哪。
直到6年多后,2019年4月,徐子健等人经南平市土地收储中心查询原始档案才发现,与此前林璋介绍的情况矛盾的是,早在最初土地被征用时的2000年10月,林璋的林园公司就已经收到了南平市公用事业管理局支付的补偿款。徐子健等人甚至还找到了当时的收据复印件,上面明确写着“土地补偿费69.25万”。
收据显示,延兴公司于2000年10月收到了补偿款。
经过进一步调查对比,徐子健发现,当初林璋向他们提供的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给予土地补偿”相关的证明材料,其落款时间竟是在上述地块补偿款支付时间之后。